宝新能源: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6-02-05 16:37:09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数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
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
成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538 元/股,购买数量 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持股及收到分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曾出售所持股票;共计获得现金股利 7,596,160.00元(含税)。
2.存续期情况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8 日届满。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持股及收到分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8,18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均为无限售条
件 流 通 股 , 未 曾 出 售 所 持 股 票 ; 共 计 获 得 现 金 股 利
10,544,690.00 元(含税)。
2.存续期情况
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23
日届满。
(三)截至本公告日,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6,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况。
(五)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管理委员会提议
并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个人不得要求分配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2.本计划成立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可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市值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融资、买入和卖出标的股票、向持有人分配现金资产等,但相关买卖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即终止。
4.在本计划届满前 6 个月,管理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决定员
工持股计划到期后的清算分配方式,可选择现金清算或将到期仍持有的股票过户到个人名下。
三、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股票市场情况择机处置所持公司股票,并根据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