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7 15:44:09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
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对外投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资产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以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经营发展规划与战略布局需要,公司拟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计划在三河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液冷温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7 日与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三河
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
三、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和申请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推进与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涉及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协议》。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