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6-01-06 17:46:15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本次交易筹划过程中,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本次交易事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拟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4、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登记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员在交易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保证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交易进程备忘录信息。
5、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内幕信息严格保密,
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