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6-01-05 18:44:04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因此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前 6
个月(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
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有 3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宇红先生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波评先生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实施个人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上述股份减持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另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正常交易行为,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6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 司
确认,其中 5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正常交易行为,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在其知晓内幕信息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其本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与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而独
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后期公司董事会亦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