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达林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4 15:32:25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和解并
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议案一生效为前提,议案一表决通过后,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一为此议案的生效前提,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调解协议签署事宜。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海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海珊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董事
会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将提交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 刊 载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