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启明信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30 18:51:52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2025年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31,359,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785,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股份2,57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2人,代表股份2,57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2人,代表股份2,57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北
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92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39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83%;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135,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648%;反对397,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03%;弃权4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49%。
议案二、《关于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92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6%;反对39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90%;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
结果为:同意2,135,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648%;反对397,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81%;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
议案三、《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31,359,713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90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2%;反对4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2%;弃权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115,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801%;反对4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42%;弃权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6%。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31,359,713股。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812,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53%;反对50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8%;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027,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462%;反对50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14%;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4%。
详细内容见于2025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议案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0,916,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3%;反对39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4%;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2,13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67%;反对397,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87%;弃权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6%。
议案六、《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609,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182%;反对1,70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36%;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823,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48%;反对1,700,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685%;弃权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7%。
议案七、《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29,613,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04%;反对1,70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5%;弃权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同意82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24%;反对1,70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73%;弃权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启明信息002232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