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30 17:38:12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8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9,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9,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15,000.00 万元
担 保 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85,000.00 万元
象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830,18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2.2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齐鲁高速”)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
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为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 9,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 1.5 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项下 60%的流动性支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玖仟万元整),另一股东方平阴县土地整治投资有限公司为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 1.5 亿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项下40%的流动性支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担保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之和。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1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签订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2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2.92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齐鲁高速为齐鲁高速(山东)装配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4 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和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次担保金额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三)本次担保情况
担保
被担 额度 担 是 是
担保 保方 占上 保 否 否
担 被担 方持 最近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市公 预 关 有
保 保方 股比 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 计 联 反
方 例 资产 (万元) (万元) 近一 有 担 担
负债 期净 效 保 保
率 资产 期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1、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齐 自
鲁 承
高 齐鲁 诺
速 高速 函
公 ( 山 出
路 东 ) 60% 58.82% 9,000.00 9,000.00 0.20% 具 否 否
股 装配 之
份 有限 日
有 公司 起
限 三
公 年
司
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
山 自
东 山高 担
高 云创 保
速 (山 履
股 东) 约
份 商业 100% 87.19% 285,000.00 115,000.00 2.58% 启 否 否
有 保理 动
限 有限 日
公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