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6 18:24:57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9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杪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育新路 196 号四川新闻大厦 19 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并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87,777,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2 人,代表股份 78,06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03%。;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9,709,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9,777,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9,709,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均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7%;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1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3%;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9%;弃权1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7,720,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57%。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720,7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223%。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9%;弃权 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07%。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弃权 1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883%。反对 53,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9%;弃权 15,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8%。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07%。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2.04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07%。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07%。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2.06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7%;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2.07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结果:同意 87,707,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5%;反对 52,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07,4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3%;反对 52,7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2.08 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总表决结果:同意 87,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7%;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707,6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83%;反对 52,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6%;弃权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1%。
本议案关联股东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玉莹律师和黄雨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