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浙江龙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4 17:18:18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
桦盛有限公司(以下简 40,000 万元人民币 0 是 否
称“桦盛”)
DyStar Singapore Pte 5,000万美元+22,000万
Ltd(德司达新加坡有 元人民币(折人民币合 0 是 否
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计约 57,261.50 万元)
司达新加坡”)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835,220.28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4.3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分别与以下金融机构
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全资子公司桦盛和
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申请综合授信等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及担
保期限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相关内容
见下表: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号 (万元)
1 公司 桦盛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5年12月24日 40,000 万元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2 公司 德司达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025年12月23日 5,000 万美元
加坡 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3 公司 德司达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5年12月24日 22,000 万元
加坡 (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德司达新加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另一股东为印度Kiri Industries Limited,鉴于公司与Kiri Industries
Limited 仍在诉讼中,且公司已提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
有限公司的 37.57%股份,因此本次担保 Kiri Industries Limited 未按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
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桦盛和控股子公司德司达新加坡提供的担保包含在
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本次担保实施前已 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可用担保额度
审议的担保额度
桦盛 100,000.00 0 40,000.00 60,000.00
德司达新加坡 70,000.00 0 57,261.50 12,738.50
注:“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登记证号码
法人 桦盛 全资子公司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35193179
法人 德司达新加坡 控股子公司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62.43% 199504459G
被担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保人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经审计)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桦盛 1,466,428.15 544,345.89 871,609.72 302,595.24 25,226.14 1,992,018.60 892,247.09 1,054,592.30 392,800.99 29,209.95
德司
达新 452,498.70 96,983.25 355,515.45 194,227.20 35,588.58 448,842.98 124,902.98 323,940.00 266,976.61 37,395.81
加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招商银行出具关于桦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范围
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编号为 571XY251222T000234的《授信协议[适用于非居民(OSA 除外)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
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授信期间: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到 2028 年 12
月 22 日止)在授信额度内向桦盛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
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桦盛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关于德司达新加坡《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主合同
民生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德司达新加坡签订的编号为 ZH2500000360495 号
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3、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额本金 5,000 万美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之和。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12 月 22 日(皆
含本日)。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关于德司达新加坡《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主合同
在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3 日期间,债务人德司达新加坡在最
高融资余额内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
3、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 22,000 万元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