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12-23 18:25:46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8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24555 号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陆药业公司)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是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对照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北陆药业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北陆药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北陆药业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北陆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面值 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500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89,224,528.30元。
截至 2020年 12月 11日,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本次合计不含税保荐承销
费用为 945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 245万元)后,本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49,3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48,922.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512903513810001 专户 30,691,934.79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110955415610901 专户 15,377,367.48
合 计 46,069,302.27
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与承诺差异说明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 差异金 差异
号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原因
1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3.00 3.00
2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9,597.00 9,597.00
3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5,392.91 5,392.91
4 新产品研发项目 5,913.18 1,419.50 -4,493.68 尚未完成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77.05 1,177.05
6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75.04 1,575.04
7 补充流动资金 13,922.45 13,922.45
合 计 37,580.63 33,086.95 -4,493.6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本公司于 2022年 3月 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 3月 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逐步落实“原料药+制剂” 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同意本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 9,597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变更用途的募 变更金额占前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次募集资金净
项目名称 (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额的比例%
沧州固体制剂 9,600.00 沧州三期原料 9,597.00 9,597.00 19.62
新建车间项目 生产项目
2、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本公司于 2023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 8月 9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最新战略规划,确定将沧州分公司重点发展成为本公司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并决定不再扩充
中药提取的产能。因此同意本公司对募投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进行调整,转而加大对化学原料药研发的投入,并建设相应的生产车间,进一步丰富本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产品线,增强产品多样性,从而提升本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净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4年 9月 30日。由于“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已变更为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生产内容发生变化导致相关工程施工内容变动,进而导致项目略有延期。
3、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11月 13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意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6,707.09万元重新分配至新的募投项目以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913.18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793.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变更用途的募 变更金额占前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次募集资金净
项目名称 (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额的比例%
高端智能注射 新产品研发项
剂车间建设项 12,100.00 目 5,913.18 6,707.09 13.71
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3年 4月已经完成,共使用募集资金 1,177.0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7,862.5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变更用途的募 变更金额占前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次募集资金净
项目名称 (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额的比例%
研发中心建设 8,700.00 研发中心建设 1,177.05 7,522.95 15.38
项目 项目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