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2-23 16:29:4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文件目录
1、维远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维远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3、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4、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6 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12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
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
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利华益
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1、宣读《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宣读《关于公司 2026 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并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计票人、监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管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2025年1-11月日常 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之第七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格式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对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初至 11 月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类 关联方 2026 年度预计 30 日与关联人累 2025 年 1-11 月实
别 金额 计已发生的交易 际发生金额差异
金额(未经审计) 较大的原因
向 关 联 方 销 利津炼化 65,550.00 42,105.12
售 商 品 和 提 汇海新材料 96,115.00 51,218.55
供劳务 小计 161,665.00 93,323.67 公司根据实际经
利津炼化 46,810.00 18,218.81 营发展需求和市
自 关 联 方 购 汇海新材料 8,100.00 2,042.61 场需求调整导致
买 商 品 和 接 中燃宝港 2,100.00 -
受劳务
小计 57,010.00 20,261.42
承 租 关 联 方 利津炼化 0.91 0.84
资产 小计 0.91 0.84
合计 218,675.91 113,585.93
注:1、以上 2025 年 1-11 月的数据为实际发生额,2025 年度关联交
易尚未实施完成,具体金额以后续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2、2026 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 2025 年 1-11 月实际发
生额有所增加,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和市场需求调整导致。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营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上述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具体交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如公司 2026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
总额,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预计金 2025 年度 1-11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额 月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差
异
向关联方销售商 利津炼化 64,850.00 42,105.12 22,744.88
品和提供劳务 汇海新材料 123,400.00 51,218.55 72,181.45
自关联方购买商 利津炼化 50,400.00 18,218.81 32,181.19
品和接受劳务 汇海新材料 2,440.00 2,042.61 397.39
承租关联方资产 利津炼化 0.91 0.84 0.07
合计 241,090.91 113,585.93 127,504.98
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
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会根据实际情况,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差异的说明 以上数据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已发生金额(未经
审计),2025 年度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最终执行情
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与预计存在差异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具备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
差异的说明 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