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中电电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2-18 18:11:56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电电机
股票代码:60398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建凯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丰东路 5 号凤起和苑*幢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王建裕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香樟园**单元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长江东路 168 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8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查地点......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建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王建裕
上市公司、中电电机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人民币元/股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建凯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22219*********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雪丰东路 5 号凤起和苑*幢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777 号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建裕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22219**********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香樟园**单元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长江东路 168 号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电电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王建凯先生、王建裕先生是兄弟关系。在中电电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王建裕、王建凯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一致行动进行了确认,对未来一致行动进行了约定,包括:股权处置的限制条件、各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的一致行动、各方在股东大会上的一致行动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建凯持有中电电机 20,871,632 股股份,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8.87%,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0 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0.00%;王建裕先生持有中电电机 37,928,294 股股份,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16.13%,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7,455,840 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3.1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799,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其中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7,455,840 股,占中电电机总股本的 3.1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要而做出的减持公司股份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7,056,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35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4,704,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815,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799,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 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7,056,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
间(元/股) 例
王建凯 集中竞价 2025/12/3 至 23.84-25.94 1,815,450 0.77%
2025/12/1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建凯 22,687,082 9.65% 20,871,632 8.87%
王建裕 37,928,294 16.13% 37,928,294 16.13%
合计 60,615,376 25.77% 58,799,926 2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20,871,632 股和一致行动人王建裕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 30,472,454 股股份放弃行使表决权;王建凯和王建裕先生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27,118,000 股股份质押予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 11.53%。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