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5 18:31:49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5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控成本,计划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业务品种及场所: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铅、锡、钢材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材料,交易场所为境内外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为降低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控成本,计划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工具: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铅、锡、钢材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套期保值和规避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如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设置期货业务管理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交易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