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8 18:07:35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
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已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82 号)。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
1.00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民币 236.501 亿元的议案》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
2.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3.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 √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12)
4.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8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9 《授权董事会权限的规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10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
4.11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
4.12 《重大财务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5.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
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
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2、提案 4.01、提案 4.02 及提案 5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庆荣 女士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5、会议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1”,投票简称为“鸿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