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2-08 16:08:1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所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和特别决议事项,其中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后生效,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生效。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安排依次进行,临时需要发言的股东,经主持人同意后可进行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会议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科技大道 8 号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蒋锡培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法律见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一、会议签到
二、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三、宣读议案
四、各位股东就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会议议程 六、股东代表发言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息
八、上传现场表决结果
九、统计现场和网络合并表决结果
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止。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请予以审议。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监事会取消,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5 对外担保制度
2.0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2.0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10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以子议案形式提请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表决。
请予以审议。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推进董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蒋锡培先生、蒋华君先生、陈静女士、章小刚先生、万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蒋承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子议案形式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请予以审议。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提名,赵健康先生、张世超先生、沈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以子议案形式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请予以审议。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锡培,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第
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中共十六大代表,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表,江苏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局主席、党委副书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全球化智库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创始理事,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中国质量万里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常务会长,全国工商联物联网委员会副主席,江苏省股份制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会长,正和岛江苏主任委员,南京大学名誉校董,江南大学商学院董事长等。截至目前,蒋锡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7,05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蒋华君,男,汉族。196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无锡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公司资深合伙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理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无锡市民营企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等。截至目前,蒋华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932,525 股,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陈静,女,汉族,197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省“333”
人才。曾任远东电缆总经理工作部副部长、国际业务部总监、高级总监兼远东电缆总经理助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副监事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运营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资深合伙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电缆产业首席执行官,同时担任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会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中关村智能电力产业技术联盟副理事长,中国价格协会机电和线缆分会副会长,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江苏省新型电力装备制造业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江苏省新型电力装备集群专家委
员会委员,江苏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副会长,无锡市青年商会副会长,无锡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理事长等。截至目前,陈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2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