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4 19:10:22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以专
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 10 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 10 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
开展,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40 亿元,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增制定相关制度。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业务运营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H 股,并订立相关协议、提出股份要约或授予购买或转换股份(包括可换股公司债券)的购股权或转换权。详情如下:
1、在符合下文第 2 条所载条件的前提下,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授予董事会无条件一般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要,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已发行 H 股的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发行股份、认购或购买股份的其他可转换权利(统称“工具”)的建议、协议、购股权及/或转换权,包括但不限于增设及发行认股权证、可换股债券、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工具;
2、由董事会批准发行、配发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 H 股总数,及作出或授出的发售建议、协议、购股权及/或转换权(包括认股权证、可换股债券、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工具)的相关 H 股总数(按照该等工具项下可转换或配发的股份数量计算),不得超过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20%;
3、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一般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所得款项用途、发行时间、发行期间、具体认购方法、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4、授权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或签立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他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立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及包销协议以及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立向有关监管机构提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及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办理所有需要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
6、授权董事会根据主管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上述第 4、5 条所述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合理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经营管理层及其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手续;及
8、在上述议案获得批准的前提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批准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获授权人士(包括执行董事、经营管理层)共同或分别制定、签立、执行、修改、完成及递交与根据一般授权发行、配发及处理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所述的“相关期间”指自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以最早者为准)日期止期间:
1、公司下次年度股东会日期;或
2、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其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