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溯计量: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公告时间:2025-12-03 20:36:42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
的其他承诺事项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
2 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 3
3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5
4 中介机构承诺函 8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现就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承诺如下:
1、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全面配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工作,依法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4、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保荐机构关联方通过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约为 0.70%。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持有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存在违反《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规定的不当入股情形;
7、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盖章):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龚天保
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溯计量”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有关规定,作为天溯计量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为天溯计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天溯计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之签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