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高电新: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3 19:49:44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64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处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马孝武(董事长)、马晓、林林、刘家钰、彭强、唐建设
2、独立董事:欧明刚、喻朝辉、刘纳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56)。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喻朝辉(召集人)、刘纳新、马孝武
2、提名委员会:刘纳新(召集人)、喻朝辉、马孝武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欧明刚(召集人)、喻朝辉、马孝武
4、战略委员会:马孝武(召集人)、马晓、欧明刚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喻朝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56)。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马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唐建设先生、彭强先生、贺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云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曾莉女士为公司审计处负责人,聘任彭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的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审计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林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彭林女士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0731-88585000
电子邮箱:linlin6938@163.com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0731-88585000
电子邮箱:cgzq123@163.com
四、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张传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传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内容,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修订,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陈志刚先生、黄艳珍女士、高振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刚直接持有公司 788,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黄艳珍直接持有公司 768,3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高振安直接持有公司 1,076,9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对以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附件:简历
1、贺坤先生,198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曾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技术员,湖南长高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高电新总经理助理,湖南长高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长高电新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贺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云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2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会计师职称,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科副科长。2006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部长兼会计机构负责人,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云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20,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曾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 2002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先后从事会计、审计相关工作,2010 年起任公司
审计处处长。
曾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彭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湖南长高高压电器有限
公司财务部,2010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彭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