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
公告时间:2025-12-01 21:03:3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
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萍,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永柱,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成或超过 5%的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8
四、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2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20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2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23
一、备查文件......23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温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杨永柱
威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南锑金 指 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指 领亿新材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 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山南锑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领亿新材、温
萍持有的威领股份 20,233,78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7.7646%),其中领亿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新材拟转让 17,425,34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6.6868%),温萍拟转让 2,808,444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777%)。领亿新材、杨永柱
承诺放弃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领亿新材、温萍与山南锑金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温萍
姓名 温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304************
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通讯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通讯方式 0412-5235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永柱
姓名 杨永柱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304************
住所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通讯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通讯方式 0412-5235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杨永柱与温萍两人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两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柱、温萍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减持需求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领亿持有上市公司 31,521,2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10%,温萍持有上市公司 2,808,4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杨永柱持有上市公司 15,852,2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8%。上述各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拥有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温萍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山南锑金将持有上市公司20,233,78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7646%),上海领亿仍持有 14,095,9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4092%,上海领亿放弃 14,095,941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永柱放弃 15,852,268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领亿新材 31,521,281 12.10% 31,521,281 12.10%
杨永柱 15,852,268 6.08% 15,852,268 6.08%
温萍 2,808,444 1.08% 2,808,444 1.08%
山南锑金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领亿新材 14,095,941 5.41% - -
杨永柱 15,852,268 6.08% - -
温萍 - - - -
山南锑金 20,233,784 7.76% 20,233,784 7.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由 242,371,000 股增加至 260,591,500 股。杨永柱持股
比例由 6.54%被动减少至 6.08%,温萍持股比例由 1.16%被动减少至 1.08%。
2025 年 11 月 28 日,领亿新材、温萍与山南锑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领亿新材、温萍将其各自持有的威领股份 17,425,340 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9%)、2,808,444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山南锑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温萍不再持有威领股份股份,杨永柱持有上市公司15,852,2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08%。根据杨永柱先生承诺,自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至山南锑金名下之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5,852,268股股份对应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由如下各方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