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两面针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5-11-25 15:57:41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
第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津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以外的独立董事津贴和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