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公告时间:2025-11-19 22:59:18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5 年 11 月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6,000,000 股(含本数)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陈益达:于 2021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于海: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吴非平,于 2017 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执行汉朔科技创业
板 IPO、凌云光科创板 IPO、超达装备创业板 IPO、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军锋、刘涛、贺霁昊。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USTER Light Tech Co., Ltd.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 13 号院 7 号楼 7 层 701 室
成立时间 2002 年 8 月 13 日
上市时间 2022 年 7 月 6 日
上市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
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
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
作;广告发布;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
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100094
联系电话 010-52349555
传真 010-52348666
电子信箱 BODoffice@lusterinc.com
公司网址 http://www.lusterinc.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情况
1、发行人最新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60,976,733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3,777,585 48.5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199,148 51.46
股份总数 460,976,733 100.00
注:公司总股本因注销回购的库存股,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变更减少为 460,976,733 股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股)
1 姚毅 200,237,818 43.44 -
2 杨艺 23,539,767 5.11 -
3 王文涛 13,683,703 2.97 -
4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0,716,852 2.32 -
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股)
限合伙)
5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607,381 2.30 -
6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 9,119,927 1.98 -
有限公司
7 卢源远 8,485,368 1.84 -
8 赵严 5,687,868 1.23 -
9 林戴钦 5,433,570 1.18 -
10 印永强 5,291,351 1.15 -
注:不含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061,847 股股票
(三)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表
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A 股首发前期末净资产额 156,647.0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
历次筹资情况
2022 年 6 月 首次公开发行 208,054.56 万元
A 股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1 27,225.30 万元
本次发行前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400,150.50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股东的净资产额
注:公司上市以来除现金分红外,还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上表列示金额即为现金分红加上现金回购的金额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回购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2 年 5,793.75 0.00 18,766.79 30.87%
2023 年 2,297.41 2,744.47 16,393.49 30.76%
2024 年 1,137.29 15,252.38 10,7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