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11-18 19:47:3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参与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七)公司应在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202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拟参加对象不超过 950 人(不包含预留人数),认购总股数为 14,995,450 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83.29%,预留股数 3,007,927 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16.71%。合计不超过 18,003,377股(含预留份额),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977,170,720 股的 1.8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占本持股计
持有人 职务 持有股数(股) 划总股数的
比例
李郑周 董事长 160,000 0.89%
董事及高级 苏 诚 董事兼总工程师 90,000 0.50%
管理人员 沈筱刚 董事 80,000 0.44%
(共5人) 章琳金 财务负责人 60,000 0.33%
寿昊添 董事会秘书 50,000 0.28%
其他员工(不超过945人) 14,555,450 80.85%
预留 3,007,927 16.71%
合计 18,003,377 100.00%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原因主要系外籍员工在公司发展经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为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发挥着关键力量。
持有人应当按认购份额将认购资金按时、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持有人认购资金未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若部分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可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
持股计划相同的锁定期。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从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8日公告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24年9月3日,该次回购事项的实施事项履行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60.6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
2、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5日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截至2025年1月14日,该次回购事项的实施事项履行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3.67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2,854.33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2%。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后,将开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已回购的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A股股票。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00.3377 万股(含预留份额),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97,717.0720 万股的 1.84%。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数量做相应调整,最终受让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13.66 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二)合理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是在参照相关政策与上市公司先例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了公司前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成效、近年股价波动趋势及企业自身实际等多重因素后形成的方案。首先,本员工持股计划是稳固核心人才,激发员工潜能,维系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企业的稳健前行与持续发展,本就伴随着风险与挑战,而核心人才正是支撑企业正常运转与不断突破的中坚力量。鉴于公司所处行业人才竞争白热化,吸引、保留人才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已成为企业持续精进的重要议题。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实施成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推行,将提升核心员工的工作热忱与归属感,将个人收益与企业绩效深度绑定,这对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同时,秉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公司设置了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指标,并辅以个人绩效考核,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融合。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制定时,充分权衡了公司、员工双方的承受能力与激励成效,其购买价格的设定既充分考虑了员工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能匹配员工整体收入水平并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也兼顾了公司对股份支付费用的承受能力,避免对公司日常运营和员工经济情况造成负面影响,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综上,公司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是公允且合规的,它有效平衡了员工、公司及股东三方的利益,有效调动参与对象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时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