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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8 19:12:35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4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捷网络”)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2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8.0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共计 68,181,818 股,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68,181,81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7,684,23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0,497,5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9.85%。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 3,758,188 股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6,739,400 股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包含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568,181,8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27,272,727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5,454,545
股。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95,454,54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5,454,545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8.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的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0%,上市流通日期
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分别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和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进咨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星网锐捷作出如下承诺:
1. 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1 日,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本单位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2、锁定期届满后,如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4、本公司如为持股 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
的,本公司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5、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持股 5%以上股东锐进咨询作出如下承诺:
1. 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 本企业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
2、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价格将综合考虑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企业如为持股 5%以上股东且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
的,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控股股东星网锐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作出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未能
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0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2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号 总数 本比例 数量
1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 357,000,000 44.88% 357,000,000

2 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 343,000,000 43.12% 343,00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该等人员如果减持相关股份,应当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个人相关承诺的规定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占总股本比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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