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8 18:35:56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8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4,053.94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43,388.88(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625,888.88(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6.18(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比)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0.65(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占比)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向南京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
元,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泰欣环境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4,053.94 万元(含本次担保)。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
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3,388.88 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
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二)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年度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1.25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75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东湖高新: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5)。
2.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6 月 6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99.0982%;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其 0.9018%
法定代表人 赵清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72673064Q
成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10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601 号 3 号楼 3 层 305 室
注册资本 10,522.75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如需查询经营范围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 /2025 年 1-9 月(未
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711.08 133,819.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0,296.24 72,316.31
资产净额 64,414.84 61,502.97
营业收入 73,240.94 12,852.60
净利润 7,995.25 -3,446.87
注:泰欣环境 2025 年 1-9 月净利润为-3,446.87 万元,主要原因系其采用
终验法核算,终验时间主要在第四季度,2025 年 1-9 月为阶段性亏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本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通过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可以提升泰欣环境因承接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各类融资的能力,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或信用证、项目投资等,为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合同履约保证的能力,满足泰欣环境日常经营需求,同时也符合公司远期利益需求。
2.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9018%,属于员工持股平台,不具备担保能力,公司作为泰欣环境的控股股东,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担保的风险与防范措施:泰欣环境对所承接业务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目前,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良好,与客户及供应商保持了融洽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记录,过往未发生过合同履约风险。公司作为泰欣环境控股股东,将履行股东责任,推进泰欣环境继续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保证泰欣环境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担保实际
发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为 625,888.88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0.65%,其中:①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43,388.88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6.18%;②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482,5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4.4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