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9:40:16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5-08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11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0,503,789,76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259%。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979,634,29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68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4 人(代表股东 10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 B 股股东
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903,223,53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32%;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数量
76,410,75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3%。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3,956 人,代表股份 4,524,155,473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74%。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列席 8 人。其中,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
王锡平先生、叶枫先生、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王茤祥先生、李洋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1.00、提案 2.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 1.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股份类别 同意(股) 反对(股) 弃权(股)
序号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总体 10,415,469,183 99.1592% 82,629,884 0.7867% 5,690,700 0.0542%
1.00 B 股 76,855,700 99.9563% 17,882 0.0233% 15,700 0.0204%
中小股东 3,871,979,461 97.7699% 82,629,884 2.0865% 5,690,700 0.1437%
总体 10,325,402,996 98.3017% 171,378,171 1.6316% 7,008,600 0.0667%
2.00 B 股 74,947,080 97.4740% 1,926,502 2.5056% 15,700 0.0204%
中小股东 3,781,913,274 95.4956% 171,378,171 4.3274% 7,008,600 0.1770%
提案 1.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梦、赵晓娟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