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8:34:01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7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周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厦 14 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5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3,131,49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16%。其中,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5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5,607,011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9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893,86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15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5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2,237,62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63%。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776,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54%;反对 4,32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1%;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51,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615%;反对 4,32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5%;弃权 3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826,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7%;反对 4,272,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2%;弃权 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301,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75%;反对 4,272,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20%;弃权 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825,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5%;反对 4,272,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4%;弃权 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301,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69%;反对 4,272,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26%;弃权 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822,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25%;反对 4,272,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2%;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98,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328%;反对 4,272,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22%;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040,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6%;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5,51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8%;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662,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31%;反对 4,54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80%;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031,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54%;反对 4,54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52%;弃权 3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07,67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2%;反对 4,53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5%;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04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09%;反对 4,53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6%;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07,66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94%;反对 4,53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8%;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038,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362%;反对 4,534,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11%;弃权 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07,67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22%;反对 4,53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5%;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1,04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09%;反对 4,533,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06%;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此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
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07,66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268%;反对 4,539,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8%;弃权 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中小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