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6:38:18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7075 债券简称:百川转 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 万吨石墨负极材料(8 万吨石墨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034.5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因本次永久补流的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5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 978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97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15,994,028.2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2,005,971.73 元(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公证天
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2]B133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行已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节余金额占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入募 现金管理收 节余金额 募集资金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定可使用状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益与手续费 (D=A-B+C) 额的比例
态日期 (A) (B) 支出净额 (E=D/A)
(C)
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
(8 万吨石墨化)项 2025 年 3 月 142,012.63 96,200.60 88,482.97 316.89 8,034.52 8.35%
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此外,募投项目部
分合同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
等款项,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户。募集资金相关专户
注销后,公司、子公司南通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开户银
行已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