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1-14 19:40: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7,204,668.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92,947,238.9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4,257,42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到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88,080.00 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68 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74,257,429.05 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主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万 集资金金额(万
元) 元)
年产 1000 台 8MW 以上
1 德力佳 大型陆上风电齿轮箱项 135,160.47 108,759.55 108,759.55
目
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
2 汕头德力佳 公司年产 800 台大型海 117,306.63 79,320.45 68,666.19
上风电齿轮箱汕头项目
合计 252,467.10 188,080.00 177,425.7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和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有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将
使用拟于后期投入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
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
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
易期满之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
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力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德力佳实施
该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心福 陈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