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须予披露的交易-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公告时间:2025-11-12 17:04:4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548)
須予披露的交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茲提述深圳國際及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內容
有關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向江蘇銀行
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 億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一期)及結構性存 款產品(第二期),有關詳情請參閱上述聯合公告。
此後,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
存款產品(第三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 期)。
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公司進一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為人民
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本公司認購的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均由同一家銀行發行且於 12 個月內完成,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及 14.23(1)條,認購該 等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交易須合併計算。由於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 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經合併計算後超過 5%但均低於 25%,故 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 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為免生疑,(i)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按獨立基準計算),及(ii)認 購前五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經合併計算),適用的百分比率均低於 5%, 故此上述認購並不構成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 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茲提述深圳國際及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刊發的聯合公告,內容
有關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向江蘇銀行
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 億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一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二期)。有關詳情請參閱上述聯合公告。
此後,本公司分別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均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
存款產品(第三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期)。
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公司進一步向江蘇銀行認購了本金為人民幣
5,000 萬元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三期)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的主要條款如下:
(1)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三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7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57 期,L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計 64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1.2%或 2.3%
(2)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四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57 期,K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計 63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1.2%或 2.3%
(3)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五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1 月 11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61 期,C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計 48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1.2%或 2.2%
(4)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認購日期 : 2025 年 11 月 12 日
認購人 : 本公司
發行銀行 : 江蘇銀行
產品名稱 : 江蘇銀行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 2025 年
第 61 期,B 款
產品收益類型 : 保本浮動收益型
產品期限 : 自 2025 年 11 月 13 日起計 48 天
認購本金 : 人民幣 5,000 萬元
收益率區間 : 1.2%或 2.2%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使用 A 股發行募集所得之部份暫時閑置資金去認購的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均屬保本型,風險可控。本公司認購的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是在確保不影響 A 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計劃、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實現資金保值增值,增加整體收益。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項下的交易均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各方的一般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收費公路及大環保業務的投資、建設及經營管理。目前,大環保業務領域主要包括固廢資源化處理及清潔能源發電。
江蘇銀行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銀行,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919)。江蘇銀行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深圳科技支行。
據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並經過一切合理查詢,江蘇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 本公 司認購 的 該等 結構 性存 款產品 均由 同一家銀行 發行 且於 12
個月內完成,故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22 條及 14.23(1)條,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交易須合併計算。由於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經合併計算後超過 5%但均低於 25%,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本公司須遵守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為免生疑,(i)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按獨立基準計算),及(ii)認購前五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經合併計算),適用的百分比率均低於 5%,故此上述認購並不構成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 14 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易。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備以下涵義:
「A 股發行」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3 月 27 日完成,向特定對
象發行 357,085,801 股新 A 股,募集資金約
人民幣 47 億元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深圳高速公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
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港
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 00548,而 A 股
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 600548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蘇銀行」 指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 該 等 結 構 性 存 款 指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一期)、結構性存款產品
產品」 (第二期)、結構性存款產品(第三期) 、結構
性存款產品(第四期) 、結構性存款產品(第
五期)及結構性存款產品(第六期)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0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一期)」 人民幣 5 億元,期限為 5 個月的結構性存款
產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3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二期)」 人民幣 5 億元,期限為 152 天的結構性存款
產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10 月 27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三期)」 人民幣 5,000 萬元,期限為 64 天的結構性存
款產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10 月 28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四期)」 人民幣 5,000 萬元,期限為 63 天的結構性存
款產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五期)」 人民幣 5,000 萬元,期限為 48 天的結構性存
款產品
「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指 本公司於 2025 年 11 月 12 日向江蘇銀行認購
(第六期)」 人民幣 5,000 萬元,期限為 48 天的結構性存
款產品
「深圳國際」 指 深圳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百慕達註冊
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