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股份: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7:41:04
证券代码:920023 证券简称:田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3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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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K 房地产业 房地产业
B 采矿业 采矿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2,208.86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东侠,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8 月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加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7 年-2021 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类型
中 国 证 券 监 因中泰化学 2021、2022
马文俊 2025 年 5 月 19 日 行政处罚 督 管 理 委 员 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
1 会 新 疆 监 管 受到警告,罚款 35 万
局 元。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5 年审计收费 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 万元。
上期 2024 年审计收费 7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 万元。
2025 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