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5 20:52:09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Apparatus Co.,Ltd.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7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祖勤,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范志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733,941,062 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447,000 股。
1、持有公司股份 45,718,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2292%,占剔除回购
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6.2844%)的董事、总裁周祖勤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88%,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1.5120%)。
2、持有公司股份 17,81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271%,占剔除回购
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2.4487%)的副董事长、副总裁范志宏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25%,占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4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Apparatus Co.,Ltd.
持股占 持股占 拟减持 拟减持股
持有公司 公司总 剔除回 拟减持股 股份数 份数量占
股东名称 职务 股份数量 股本比 购股份 份数量不 量占公 剔除回购
(股) 例 后的总 超过 司总股 股份后的
(%) 股本比 (股) 本比例 总股本比
例(%) (%) 例(%)
周祖勤 董事、总裁 45,718,415 6.2292% 6.2844% 11,000,000 1.4988% 1.5120%
范志宏 副董事长、 17,813,800 2.4271% 2.4487% 2,000,000 0.2725% 0.2749%
副总裁
合计 63,532,215 8.6563% 8.7331% 13,000,000 1.7713% 1.7869%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周祖勤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限制性股票激励、
定向发行的股份
范志宏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限制性股票激励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 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 限制等,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周祖勤先生、范志宏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 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如出现离职或进行减持等情形,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 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锁定和减持。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Apparatus Co.,Ltd.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
2、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周祖勤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范志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