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时间:2025-11-04 19:01:33
股票简称:大明电子 股票代码:603376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Daming Electronics Co.,Ltd.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 M-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特别提示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发行人”、“公司”或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通过本次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1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103.759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55 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1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
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2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的 对应的
T-3 日股 2024年扣 2024 年扣 2024 年静 2024 年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元/股) (元/股) (元/股) (扣非前) (扣非后)
(倍) (倍)
002920.SZ 德赛西威 125.65 3.6127 3.5058 34.78 35.84
002906.SZ 华阳集团 30.51 1.2409 1.2033 24.59 25.36
600523.SH 贵航股份 14.65 0.4394 0.3840 33.34 38.15
均值 - - - 30.90 33.1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T-3 日)。
注 1:2024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2.5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7.97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全球及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
响。2018 年至 2020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下滑,产量和销量分别自 2018 年的
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减少至2020年的2,522.50万辆和2,531.10万辆。随着政府相关鼓励政策和厂商促销活动的陆续出台,汽车市场消费的需求正在逐
步释放。2021 年度,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2,608.20 万辆和 2,627.50 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 3.4%和 3.8%。2022 年全国实现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02.10 万辆
和 2,686.4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6%和 2.2%。2023 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
别完成 3,016.10 万辆和 3,009.4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0%。2024
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128.20 万辆和 3,143.6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 4.5%。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引起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汽车产销量可能有所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在汽车领域的不断应用以及国产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汽车电子产业规模实现了快速发展,汽车电子产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虽然汽车电子产业在客户认证、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公司在客户资源、技术积淀、生产管理等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公司不能保持稳定的产品生产和供应、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及时响应客户诉求,将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果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及定价等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增强,或者行业内出现了新的具备较强竞争
力的竞争对手,或者公司主要客户出于降低供货风险或其他目的而引入了其他供应商或提高了对其他供应商产品的采购比例,公司将存在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2、新技术、新产品替代的风险
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电子信息技术和汽车制造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汽车电子产品的技术更新较快,各类汽车电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亦对汽车电子产品的应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在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下,部分整车厂商在车型设计时倾向于用中控大屏代替原先的中央控制总成、空调控制总成产品。若公司未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及时实现产品的转型,则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2%、63.89%、58.24%和 57.51%,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未来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无法及时拓展其他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在与客户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普遍约定若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产生损失需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但是,因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公司产品仍然存在出现质量问题而面临索赔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研发新产品外,不断开拓对于不同品牌不同车系的产
品供给,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