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时间:2025-10-31 20:22:50
股票简称:盛新锂能 股票代码:00224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公司声明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盛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将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此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7.0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87,573,269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予以注册决定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锁定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发行对象所认购的 A 股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等内容,请见本预案“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10、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 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相关内容。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1、有关本次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因素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本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12、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13、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的相关规定,相关内容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一般名词
发行人、公司、上
市公司、本公司、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锂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本次 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盛新锂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中创新航 指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友控股集团 指 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盛屯集 指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团
本预案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盛新锂能与盛屯集团签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
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中创新航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份认购协议》 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华友控股集团签署的《盛新锂能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盛新锂能与中创新航签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创
《战略合作协议》 指 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与
华友控股集团签署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友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公司股东大会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部分:专业词语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
新能源汽车 指 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
一种金属化学元素,元素符号为 Li,原子序号为 3,是自然界最轻
的金属元素。由于锂具有各种元素中最高的标准氧化电势,因而
锂 指 是电池和电源领域应用效果最好的元素,故也被称为“能源金属”;
锂还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既可用作催化剂、引发剂和添
加剂等用途,又可用于直接合成新型材料以改善产品性能,被誉
为“工业味精”
锂盐 指 锂行业对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化合物的通称
锂辉石 指 一种含锂元素的矿石,化学式为 LiAl[Si2O6],主要应用于碳酸锂
和氢氧化锂的制取及玻璃、陶瓷工业的添加剂等领域
锂精矿 指 锂辉石经过浮选、沉淀等处理,且锂含量达到一定品位、可以用
来工业化提取锂盐的精矿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 Li2CO3,是用量最大、应用范围
碳酸锂 最广的锂产品之一,根据纯度不同可分为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
碳酸锂和高纯碳酸锂
指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亦指单水氢氧化锂,分子式为 LiOH·H2O,
氢氧化锂 白色晶体,目前广泛用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中,特别是高镍三
元材料,也用于制造高级锂基润滑脂、多种净化剂、催化剂等
注:本预案主要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目 录
特别提示......2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概要......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9
三、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3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况......1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6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6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17
一、盛屯集团概况......17
二、中创新航概况......19
三、华友控股集团概况......22
四、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内容摘要......25
五、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2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3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3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