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30 18:40:01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
  1.00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1)人
          选举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
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
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 2 层董事会办
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
业部出具的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会议联系人:郑啸冰
    电话:010—57987958
    传真:010—57987805
    电子邮箱:zhxb@bjruitai.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4
    (七)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八)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362066、瑞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结
 束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投票数
 2.01  选举王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说明: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