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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30 18:08:46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25-03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99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18%,实际支付的总金额为 62,840,396.92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前述全部已回购的 A 股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公司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 10,995,800股
持股比例 1.541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995,800股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99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18%,实际支付的总金额为 62,840,396.92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995,8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541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995,8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已回购的 A 股股票
拟减持原因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出售完毕,未实施出售的股份将被注销。
本次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目的和方式:
公司已完成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开展的股份回购,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
2、价格区间:
减持的价格根据出售期间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
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4、预计出售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出售回购股份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公司出售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
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出售前 出售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股份 713,166,480 100.00 713,166,48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995,800 1.54 0 0.00
股份总数 713,166,480 100.00 713,166,480 100.00
5、管理层关于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本次出售回购股份将对公司的净资产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召开前 6 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 B 股股票的情况,
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原因说明
张敏 董事长 2025-09-10 176,155 二级市场买入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 25%,但每
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守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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