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农:*ST星农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5-10-30 17:25:4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8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22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6
第五章  董事会......30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30
第二节 董事会...... 35
第三节 独立董事......4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4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6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7
第十章  修改章程......60
第十一章  附则......6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湖州星光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000759058101Y。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4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 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hinke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 1699 号。邮政编码: 31301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21.4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坚持“创新务实、求精做强”的经营理念, 以用户为
                导向、以品牌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渠道为基础、以执行力为
                保障, 使公司成为中国多功能收获机械行业的领航旗舰, 在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同时追求客户利益、员工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一般项目: 农业机械制造; 农业机械销售; 农业机械租赁; 农业机械服
                务;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
                销售;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 智能农业管理; 智能农机
                装备销售;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 机械设备
                研发; 机械设备销售; 渔业机械销售; 渔业机械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 农林牧渔业
                废弃物综合利用; 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 生物有机肥料
                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
                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认购人所认
                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钱菊花、章沈强、深圳市
                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肖冰、北京华晨成长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红十月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将其持有原湖州星光农机制
                造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净资产按照 1:0.54127144633 折为公司股份。折
                股后, 公司各发起人的认购股份数和出资比例如下:
                  编  发行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  出资时间
                  号      姓名        (股)        (%)    方式
                      湖 州 新 家 园                          净资  2011 年 12
                  1.  投 资 管 理 有  65,688,000  43.792%    产    月 6 日
                      限公司
                  2.  钱菊花        30,000,000    20%    净资  2011 年 12
                                                              产    月 6 日
                  3.  章沈强        24,312,000  16.208%  净资  2011 年 12
                                                              产    月 6 日
                      北 京 华 晨 成
                  4.  长 股 权 投 资  7,500,000      5%    净资  2011 年 12
                      基金(有限合                            产    月 6 日
                      伙)
                      深 圳 市 达 晨
                  5.  创 恒 股 权 投  5,175,000    3.45%    净资  2011 年 12
                      资企业(有限                            产    月 6 日
                      合伙)
                      深 圳 市 达 晨
                  6.  创 泰 股 权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