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29 19:27:25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5-078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4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中国核电 2025 年中报分红事项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6.01    刘为民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
  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
  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七)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5        中国核电          2025/11/11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00 时前公司收到电话或电子
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7
电话:010-8192 0188
联系人:崔明明
电子邮件:cnnp_zqb@cnnp.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30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中国核电 2025 年中报分红事项的
      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6.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6.01          刘为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
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