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公告时间:2025-10-28 20:07:42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江苏
二○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0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19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三节 独立董事......25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7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0
第二节 内部审计......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2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33
第一节 通 知......33
第二节 公 告......3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一章 附则......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 16 日,公司由原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
起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13244398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 万股,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Industrial Park Heshun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 8 号
邮政编码:2151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84.4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均按董事长的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成立本公司。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含断
路器)、变压器、配用电终端及其成套设备、箱式变电站、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
开关、电工器材、电力滤波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电力储能装置、储能设备、光
伏系统及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能
源管理及其它电力电子类环保节电装置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产品的
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及其它售后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备出租;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姓名、持股数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姚建华 2,482 68 净资产折股 2009.8
2 杜 军 1,168 32 净资产折股 2009.8
合 计 3,650 100 —— ——
2009 年 9 月 3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净资产折股情况出具了“苏公 S[2009]B1050 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起人认购
的股款全部到位。
第二十一条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东姓名、持股数额
及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额(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2,602 63.15 净资产折股、 2009.8
1 姚建华
现金 2009.12
1,288 31.26 净资产折股、 2009.8
2 杜 军 2009.12
现金
3 肖 岷 51 1.24 现金 2009.10
4 秦 勇 25 0.61 现金 2009.10
5 褚 晟 20 0.49 现金 2009.10
6 陈汝龙 20 0.49 现金 2009.10
7 汤玉明 20 0.49 现金 2009.10
8 刘海云 18 0.44 现金 2009.10
9 王 强 12 0.29 现金 2009.10
10 王海冠 12 0.29 现金 2009.10
11 蒋小波 8 0.19 现金 2009.10
12 吴祥兴 8 0.19 现金 2009.10
13 杨 耕 6 0.15 现金 2009.10
14 顾福元 5 0.12 现金 2009.10
15 金 伟 5 0.12 现金 2009.10
16 黄金梅 5 0.12 现金 2009.10
17 曹 勇 5 0.12 现金 2009.10
18 蒋为民 5 0.12 现金 2009.10
19 孙义学 5 0.12 现金 2009.10
合 计 4,120 100 —— ——
2009 年 12 月 11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公
S[2009]B1077 号《验资报告》。根据上述报告,截至 200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累
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4,120 万元,实收资本(股本)4,1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