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8:59:55
		
		
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6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本次拟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监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一)《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