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6:34:19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故本次议案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详情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0,645,015.56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828,636.57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332,153,157.4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32,336,778.46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结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拟以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16,33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8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9,306,88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分配使用。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