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立科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7 18:26:06
		
		
证券代码:001285          证券简称:瑞立科密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4.45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42.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448.34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4,850.3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597.9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093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
                                                                    额
    1    瑞立科密大湾区汽车智能电            88,077.86        88,077.86
          控系统研发智造总部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805.10        30,805.1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8,278.62          8,278.62
    4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52,161.58        152,161.58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立相关专户,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事项。该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内部审计部将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开立相关专户,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