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内部控制制度》
公告时间:2025-10-27 16:39:56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
证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及其
直属分支机构(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和执行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
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充分考虑了以下要素制定的: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管理理念、经营风格、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 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
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公司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
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
严格执行。
第九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应当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
售与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等。
第十条 公司应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不断建立和完善印章使用管
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金借贷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人制度、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重点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其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
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内部审计部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
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十四条 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以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
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 接受公司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
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为公司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三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
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
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公司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
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
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
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四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
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承受度是公司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八条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九条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
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
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
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风险规避是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风险降低是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风险分担是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风险承受是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
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五章 控制活动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
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