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10-24 17:01:57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6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0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本次会议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 1 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
  1.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50-3012192
  传 真:0550-301219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蓝丰生化证券部
  邮 编:22140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