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3 19:29:43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5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1、基本情况
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投资”)近日拟与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瑞源”)、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基金”)、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创院”)、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创投”)、唐连奎共同签署《华工未来(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华工投资拟以自有资金不高于 9,800 万元与专业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华工未来(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华工未来基金”),并持有华工未来基金 49%的财产份额。华工投资作为华工未来基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华工瑞源作为华工未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专业机构的共同投资。
2、关联关系
(1)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任华工瑞源董事,因此华工瑞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2)武汉基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武投控”)间接控制的法人,因此武汉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任华工创投董事,因此华工创投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任华工瑞源、华工创投董事;公司董事艾娇女士任武汉基金董事、武投控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刘含树先生任华工瑞源董事;公司董事黄新华女士在武投控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新强先生、艾娇女士、刘含树先生、黄新华女士为公司关联董事。
3、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0YX9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注册资本:1,166.6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内 1 幢 2 楼 A-1 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机构登记编号为:P1072334)。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刘含树先生任华工瑞源董事,因此华工瑞源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有限合伙人
1、企业名称: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9RWEX6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夏伟
注册资本:3,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7 号恒融商务中心 3 号楼 14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武汉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投资和运营;开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及科技成果转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武汉基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投控间接控制的法人,因此武汉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企业名称: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F0KJG4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李锡玲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企业名称: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24670931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朱松青
注册资本:13,66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一期工程 5 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任华工创投董事,因此华工创投为公司
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自然人名称:唐连奎
身份证号:6204211968********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工未来(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以工商登记为准)
基金存续期限 7 年(5 年投资期+2 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2 年)
基金规模 规模 2 亿元,首期出资 1 亿元
链接华工科技中央研究院、九峰山实验室、光谷实验室、科研院所、高校等
投资领域 资源,重点发掘 AI 人工智能、机器人、医工融合、低空经济及产业链上下
游等领域中的投资机会。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比
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800.00 49%
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
武汉武创院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
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
唐连奎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
武汉华工瑞源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 200.00 1%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 计 20,000.00 100.00%
(二)管理费
1、在基金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实缴规模的 2%;
2、在基金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尚未退出金额的 1.5%;
3、基金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以首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首次计提时点。
(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及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
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2)参与决定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3)对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
(5)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
表决权;
(6)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7)当本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
起诉讼;
(8)在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合伙企业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0)企业清算时,按本协议约定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1)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有关约定按期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
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相应调整各合伙人的比例;
(2)不得恶意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投资活动;
(3)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自身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为履行本协议向关联方作出的必要披露外,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5)除按本协议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投后监督、项目合规性审查不视为参与或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6)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实质上的经营管理;
(7)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