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0-23 16:58:03
股票简称:湖北能源 股票代码:00088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张龙 涂山峰 韩勇
龚 平 罗仁彩 潘承亮
于良民 杨汉明 陈海嵩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俊 王军涛 陈奎勇
姜德政 张志猛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8
释 义......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二、本次发行概要...... 12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7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
第三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2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29
二、查询地点...... 29
三、查询时间...... 2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认购对象、发行对象、三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峡集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发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行情况报告书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股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募集资金 指 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保荐人、保荐人(联席主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中信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前述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有权国资监管单位审批情况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三峡集团出具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关于湖北能源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 年 4 月 16 日,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5 年 9 月 5 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1 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23530 号),截至 2025年 10 月 17 日止,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2,899,999,998.40 元。
3、2025 年 10 月 17 日,中信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将本次认购款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4、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 10 月 17 日出具的《湖
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23531 号),截至2025年10月17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99,999,998.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299,041.1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4,700,957.25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97,938,14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296,762,813.25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597,938,144 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不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95 元/股,为以下价格孰高者:
1、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结
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99,723,4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6月2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前述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