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10-17 18:09:43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维国
        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25)第 NJV1037 号
                      (共 1 册,第 1 册)
                  二○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13 层                      1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摘  要 ......3
资产评估报告......6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6
  二、  评估目的......14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4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6
  五、  评估基准日......17
  六、  评估依据......17
  七、  评估方法......19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3
  九、  评估假设......25
  十、  评估结论......26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27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9
  十三、 评估报告日......30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3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2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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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设备、建筑物等实物资产的勘察按常规仅限于其表观的质量、使用状况、保养状况等,并未触及其内部被遮盖、隐蔽及难于观察到的部位,我们没有能力也未接受委托对上述资产的内部质量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和鉴定,本次评估以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如这些评估对象的内在质量存在瑕疵,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条件,并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维国
        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25)第 NJV1037 号
                          摘  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需对所涉及的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
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 年 8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104.7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077.16 万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27.60 万元,股东权益评估
价值为 34.41 万元,增值额为 6.81 万元,增值率为 24.67%。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8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重大特别事项:
  1、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资产为限,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委托人所定评估范围以外的资产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2、本次评估范围内车辆、电子设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权益的评估价值。河南花王文体旅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因项目资本金只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出资到位;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南单拐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仅对注册资本金部分出资到位;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泓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未进行出资,因此,各股东一致同意,公司 4960.00 万元实收资本由各股东按实际缴纳份额享有,6061.872 万元资本公积为花王公司单独缴纳,由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单独享有。
  4、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评估资产无重大变化,资产价格标准也无重大变化。在评估结论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果,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的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5、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5]苏-1054 号”审计报告。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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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 12 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6、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股东权益价值的影响。
  7、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溢价或折价的影响。
  8、被评估单位拥有建筑设计等资质,详见下表:
 序号  资质类型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
                                                                              期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A151013943    2030.03.17
  1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市政行业(桥梁工程、排水工    A251013940    2030.1.03
                              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E151013943    2029.10.18
  3  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    B251013557    2027.10.10
                                        级
  4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              乙级                【川】城规编    2027.8.11
        编制                                              (142061)号
      工程咨询                    建筑专业甲级          甲 272020010025  2027.11.27
  5  单位资信  资信资质          市政专业乙级          乙 272024010258
                                                                            2027.8.30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上述资质不能单独转让,不具有流通性,所以无法单独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中不包含上述资质可能存在的价值,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
  9、委托人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名称由花王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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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中维国
        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评报字(2025)第 NJV1037 号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