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科技: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0-16 16:14:46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 10 月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新骏环路 88 号 13B
三、召集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5 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7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股东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必须于会前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股东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股东大会发言人数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多的前十名。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观点和建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每一股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股东大会进行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 录
议案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向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议案四:关于公司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
议案五: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20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自2020年度至2024年度为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确认无异议并承诺做好接续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
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
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傅奕女士,于 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建筑材料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亮先生,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祥先生,于 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4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道路运输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 2025 年度公司财
务决算及内控的审计范围和要求,以询比采购的中标金额 192 万元人民币为上限决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自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已满。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采用询比采购招标方式,最终评定安永华明为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固定资产处置
(一) 东风延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延锋公司”)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风延锋公司因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低效车辆进行专项清理,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拟对四台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此批固定资产原值 705,150.80元,净额 221,021.66 元。建议进行转让处置。
(二)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风电驱动公司因管理需要,拟处置固定资产原值
102,935,266.70 元,资产净值 6,266,963.78 元,其中原电子工厂配合政府搬迁,拟处置收储后的地上建筑及附着物,该部分固定资产原值 88,935,272.56 元,资产净值 6,260,844.42 元,拆迁补偿款已分批支付,此批资产处置对损益无影响;其他常规固定资产原值 13,999,994.14 元,净值 6,119.36 元。建议进行报废处置。
明细情况附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折旧 减值准备 资产净值
东风延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705,150.80 484,129.14 0.00 221,021.66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102,935,266.70 96,668,302.92 0.00 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