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贝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10-15 19:01: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5 年 9 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贝特”、“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和国信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2 年 3 月 26 日及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3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
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3 年第 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
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 4 次审议会议已经
审议同意必贝特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5 年 8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配售数量
(一)战略配售方案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36,003.6657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9,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2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5,003.6657 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 1,800.00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根据战略配售方案,并经核查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间签署的认购协议,拟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分别为:
序 战略配售对象名称 类型 拟认购金额上
号 限(万元)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 (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 12,800
资”) 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 下属企业
2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科 10,000
控”)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
3 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 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15,000
金”) 金或其下属企业
4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 —
(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司
注: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认购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不足 1 亿股(份)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数量应当不超过 10 名,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20%。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认购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符合《首发承销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情况
1、越秀产业投资
(1)基本情况
经核查越秀产业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越秀产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CLQDH4K
法定代表人 王恕慧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9 年 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 1 号、创智三街 1 号 A1 栋 508 房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
经营范围 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
权投资
经核查越秀产业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越秀产业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越秀产业投资提供的股权结构图,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越秀产业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987.SZ)(以下简称“越秀资本”)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60%的股份,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1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98,601,036 43.82%
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6,457,241 11.69%
3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1,826,968 10.20%
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87,194,633 5.72%
5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9,235,887 3.17%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2,367,272 1.64%
7 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90,727 1.53%
8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8,945,064 0.58%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 22,507,112 0.45%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82,325 0.21%
越秀资本第二大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31.SZ)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57,114,910 43.89%
2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150,844,063 14.48%
3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28,779,262 2.76%
4 张武 24,000,000 2.30%
5 卢文星 14,611,668 1.40%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3,555,459 1.30%
7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 10,166,486 0.98%
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王廷伟 5,704,060 0.55%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34,743 0.42%
10 陈捷才 4,025,120 0.39%
(3)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越秀资本直接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60%的股权,为越秀产业投资的控股股东;
越秀资本的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实 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直接持有越秀产业投资 40%的股权,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综上所述,越秀产业投资的控股股东为越秀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战略配售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