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5 17:18:37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9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7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232,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
3、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为符合条件的 47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 6,232,5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已经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0 人,包含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激励计划拟 占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案公布日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比例
刘瑞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1.92% 0.02%
夏钧 副总经理 25.00 1.92% 0.02%
王浩 财务总监 25.00 1.92% 0.02%
JIANG TAO TONY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 0.77% 0.01%
(新加坡国籍)
Franck GUO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 0.77% 0.01%
(法国国籍)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68.00 89.85% 0.87%
(45 人)
预留部分 37.00 2.85% 0.03%
合计 1,300.00 100.00% 0.97%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3.75 元(调整前)。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 50%
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 30%
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 20%
低于 137%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归属安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 50%、50%,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 50%
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 50%
于 137%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 年至 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4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37%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至 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 2025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 2026 年度锂离子电池隔膜销售量较 2023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37%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75 75>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优秀”、
“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