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时间:2025-10-10 21:04:16
证券简称:东阳光 证券代码:600673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债券代码:24244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人数、资金规模、股票规模、认购情况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仅为方案设计合理预测使用,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专项金融产品尚未设立,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专项金融产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不超过 200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14 人,具体参与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7,961.6675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300,955.5059 万股的2.645%。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和本持股计划的规定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 6.75 元/股,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做相应调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及自筹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其中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融资资金与员工自有及自筹资金的比例不超过 1:1,融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向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5.38 亿元,可以通过设立或认购专项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借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融资,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金额和实际融资金额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或控股股东(含其指定的主体)拟为金融机构的融出本息提供连带担保、追保补仓责任(如需)。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比例上限分别为 50%、50%。各期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考核实现情况确定。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权益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提前终止。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表决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分享收益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情形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明 ......2
风险提示 ......3
特别提示 ......4
释义 ......8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9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依据及持有人拟分配情况 ......10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的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 ......12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17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0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和权益处置 ......21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24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30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31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32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33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34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东阳光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持股计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草案 (草案)
公司股票、东阳光股票 指 东阳光 A 股普通股股票
标的股票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东阳光 A
股普通股股票
持有人、参与对象 指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本计划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激发公司的发展潜力,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依据及持有人拟分配情况
一、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参与对象依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二)参与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除本持股